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长导航”实施办法

发布者:付圣贵发布时间:2017-09-05浏览次数:210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长的“传、帮、带”作用,帮助新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使他们尽快明确未来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促进优良学风建设。学院决定在大一新生中开展“学长导航”行动,具体如下:

一、活动宗旨

“学长导航”是从高年级优秀本科生、研究生中推荐选拔一批学业优秀、素质全面、有奉献精神的优秀学生担任大一新生各班“导航学长”,通过“朋辈教育”、“榜样激励”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和帮助,帮助大一学生尽快熟悉、适应大学生活,引导学生合理制定个人大学发展规划,促进学生成长发展。

二、学长选聘

(一)学院坚持专业对口、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男女兼顾等原则,面向学院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选拔学长,原则上每班配备2名学长,任期1年。

(二)应聘条件:品学兼优、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的优秀本科生、研究生。

(三)选聘时间:每年9月初选拔,经培训后上岗。

三、学长培训

(一)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进行。

(二)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校院概况、学院学生工作要点、学生学习生活适应等。

四、工作职责

负责自己所带班级的成长指导,每月至少要到学生宿舍两次,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解答学生疑问,开展好政治引导、学习辅导、生活向导、心理疏导、生涯指导。针对班级的情况通过个体辅导、集体活动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导活动,积极参加班级班会等集体活动,指导班级学生干部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学生中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辅导员汇报。每学期末对所带班级在学业、成长及发展等方面形成书面报告材料提交学院。

五、考核及激励

1、学长工作考核采取班级考核与院团总支考核相结合、学期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通过查看学长工作记录、所带班级民主测评、查看所带班级学风状况等方式开展,重点看所带班级学风状况、表彰奖励情况、违纪处分情况等,学长所带班级考核占70%,团总支考核占30%(优秀90分以上、合格8090、不合格80以下),对学期末考核不合格学长及时予以更换。若在工作中出现与所带班级学生冲突等情况,不论何种原因,停止该学长的一切职务。

2、学年考核合格的学长给予颁发“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长纪念证书”,综合考评加0.8分;每学年按30%比例评选“优秀导航学长”,颁发证书,综合考评加1.0分。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长导航”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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