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通报
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文明行为规范》(鲁理工大党发〔2005〕33号)和《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05〕63号)要求,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课堂秩序,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为督促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的课堂出勤,经过严格考勤,出现了部分学生无故迟到、旷到、早退等违纪情况。
现将课堂违纪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广大学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按照要求出勤。
周三12节 光电1601 许乃赫
李森淼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团总支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