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文明行为规范》(鲁理工大党发〔2005〕33号)和《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05〕63号)要求,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课堂秩序,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为加强学院学风建设,对部分学生出现无故迟到、旷课、早退、上课上自习玩手机等违纪现象予以通报,希望广大学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上课旷课名单如下:
物理本1801 陈 然(六次)
光电1801 陈 欣 磨欣培
晚自习旷到名单如下:
物理本1801 曲昌宇 王智超(三次) 陈 然(五次)
晚自习、上课迟到及早退名单如下:
物教1801 闫 浩 甘 玉 马树袁
光电1801 陈 欣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