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15日,我院大一、大二、大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调整和补充认定主题班会分别在15#104召开,各年级辅导员主讲,大一、大二、大三全体学生参加。

班会上,辅导员对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调整和补充认定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对一般困难学生、困难学生、特殊困难学生的认定条件做了充分说明,并强调学生有七类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另外,辅导员对申请表的填写做了一一说明,并对班级评议小组的成员构成和选拔办法做了明确要求,在评议过程中有任何问题,随时和辅导员老师反映,力争在工作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