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在“五有”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规定,决定开展第二届十佳班集体、第十六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校在籍的本、专科班级及学生。
入学不足一年、曾获得过上述奖项的班级和个人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班集体参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第四章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补充如下:
1.被评为2018-2019学年学校先进班集体;
2.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3.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 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十佳大学生参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第四章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
三、评选流程
(一)请有意向同学于11月13日(下周三)晚上19:00-21:00将报送材料纸质版交至15#334学生会。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李恒征邮箱1192231502@qq.com
报送材料包括:
1.山东理工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需贴上照片);
2.候选人简介(模板见附件6,限300字以内,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3.候选人获奖情况一览表及统计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随登记表一并报送);
4.候选人用于宣传的近期彩色生活照和2寸蓝底证件照各1张(电子版一式一份);
5.十佳大学生推荐材料(要求见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二)学院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参选人,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听取参选人的个人陈述和答辩,学生代表投票产生1名学院候选人。面向全院师生公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