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19-2020学年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在校在籍的本科学生。
入学不足一年、曾获得过上述奖项的班级和个人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班集体参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第四章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补充如下:
1.被评选为2019-2020学年学校先进班集体;
2.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
3.班风积极向上,学风优良,朝气蓬勃,健康文明;
4.全班同学热爱集体, 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
5.班级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十佳大学生参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第四章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
评选十佳大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须列班级前20%,获得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且表现优异者方可参选。
三、评选流程
(一)请有意向同学于10月8日(下周四)下班之前将报送材料纸质版交至15#334。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崔玉龙邮箱1413654587@qq.com
报送材料包括:
1.山东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山东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2.山东理工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需贴上照片);
3.候选人简介(限300字以内,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4.候选人获奖情况一览表及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随登记表一并报送);
4.候选人用于宣传的近期彩色生活照和2寸蓝底证件照各1张(电子版一式一份);
5.十佳大学生推荐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二)学院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参选人,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听取参选人的个人陈述和答辩,学生代表投票产生1名学院候选人。面向全院师生公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