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各班级: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规定,现将2021届毕业生优秀个人及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1.优秀个人: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奖学金,包括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项目不包括学习成绩单项奖。
二、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按照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每班2人评选;
2.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第五款、第六款要求评选。
三、注意事项
1.各班务必严格评选条件,规范程序,开展评选活动。
2.毕业生单项奖获奖时间范围为2020年9月至今。
3.各类评选结果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4.工作要求:
(1)各班级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班级群内公示1天无异议后开展投票评选;
(2)各班级评选结果在班级群内公示1天后上报学院。
(3)所有评选参与班级人数必须超过90%,选举出来的同学票数必须达到投票人数的一半。
(4)奖学金要按标准、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准截留用作班级活动费等其他用途。
(5)评选结果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并将优秀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汇总表、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名单电子版在4月19日前上报学院。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1年4月12日
附件3:2021届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